关于申请福州大学2016-2017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福大教[2014] 55 号),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,充分挖掘学校的人力资源潜力,现开展2016-2017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各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分配名额
序号 |
单位名称 |
名额分配 |
1 |
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|
5 |
2 |
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|
7 |
3 |
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|
19 |
4 |
石油化工学院 |
2 |
5 |
土木工程学院 |
6 |
6 |
环境与资源学院 |
3 |
7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15 |
8 |
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|
3 |
9 |
外国语学院 |
7 |
10 |
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|
8 |
11 |
化学学院 |
8 |
12 |
建筑学院 |
2 |
13 |
紫金矿业学院 |
2 |
14 |
工艺美术学院 |
2 |
15 |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4 |
16 |
法学院 |
3 |
17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1 |
18 |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|
3 |
合计 |
100 |
二、酬金标准
每月800元,年发放10个月,寒暑假期间(2月、8月)不发放。
三、申报流程
详见附件一《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详细流程图》
四、申报时间
1.各学院助教岗位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9日
2.学生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26日
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,合理分配本学院需要研究生助教的课程,并使用本学院账号在申报时间内完成岗位申报及学生审核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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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大学
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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